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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生活废水一体化处理设施
更新时间:2020-09-28   点击次数:1110次

城镇生活废水一体化处理设施设计进出水水质

乡镇污水处理对象主要为生活污水,目前国内县一级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完善,乡镇污水的设计进水水质可根据实测数据并参考邻近类似生活污水处理厂的设计进水水质综合确定。考虑乡镇生活水平普遍不高、管网近期不完善无法做到*分流制等原因,设计进水水质浓度不宜偏高,乡镇污水设计进水水质主要指标参考表1。
乡镇污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终排入附近的地表水域,《福建关于加快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小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标准》(建标148-2010)要求,规模3000m3/d以下(lll类)的乡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排放标准,对水体有要求的,按环评要求执行。


由于乡镇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处理难度不大,而对于设置有除磷脱氮功能的二级处理工艺的污水处理厂其排放标准由二级提高到一级B标准,从建设投资来看仅增加20%左右,从管理角度看由于总体流程没有变化,管理难度基本相当,因此从技术、投资和管理的角度来看,乡镇污水处理厂采用一级B标准是合理、可行且易于达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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